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制度
班级外出活动制度
第一条 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,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。
第二条 每次活动必须事先写好计划,必须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。
第三条 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、纪律教育,清点幼儿人数,编好组,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。
第四条 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。
第五条 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,行车时,不能让幼儿将头或手出窗外。下车时,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。
第六条 活动时,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,并清点人数。
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
第一条 各班教师要重视本班幼儿发展情况。接新班和新入园的幼儿、制订教育目标及各项教育工作计划前,都必须充分了解研究幼儿发展情况。
第二条 必须在本班两位教师充分研究的基础上,写出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。报告可由两位教师轮流执笔。
第三条 幼儿发展情况报告是对幼儿群体的分析评价。关于幼儿个案观察记录可根据报告内容的需要附在报告后面。
第四条 报告的项目、内容、格式,要按照本园教育目标的内容书写,如有特殊要求,于学期初布置教育工作计划时通知。
第五条 报告中必须体现以下内容:
⒉写报告时幼儿的状况
⒊分析变化的原因
⒋提出下阶段改进的措施
第六条 教师于学期结束时向主管教学工作的园长上交幼儿发展情况报告。
家长联系制度
第一条 每班设立家园联系栏,向家长介绍幼儿生活、学习情况,宣传科学的教育观念,实现家园共育的目的。宣传内容及时更换。
第二条 每月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本,及时与家长沟通,向家长如实介绍孩子在园内学习、生活的情况,并取得家长的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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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- ·上一篇文章:开心的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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